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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8 栏目:半岛平台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主持,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耀中广场A座2116室公司大会议室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有公司股份6,710,08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计算相关比例时已扣除上述已回购股份。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建国先生主持,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朱桂龙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刘载悦女士、李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黄博先生出席现场会议;除副总经理杨小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2、中小股东(持股5%以下)表决情况中,不包括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议案7及议案10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为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九丰能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已实际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及子公司为森泰能源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6,50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5,057.06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8%;子公司以子公司债务为基础的担保对外提供的反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2%。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因业务发展需要,森泰能源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华支”)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500.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油森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森泰”,森泰能源持有其100%股权)、成都达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利石化”,中油森泰持有其100%股权)就上述授信事项分别与成都华支签订了担保合同,中油森泰为森泰能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其持有的达利石化100%股权质押担保,达利石化为森泰能源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5,500.00万元。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决议授权,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新增担保总额度折合人民币为1,323,000万元。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续保合同金额;预计的授权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合同签订后,公司累计新增担保发生额为人民币5,500.00万元,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森泰能源因业务发展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并由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是基于森泰能源业务开展的实际融资需求,可有效支持森泰能源日常业务经营,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要求;森泰能源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2023年3月28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共计265,057.06万元(含借款、保函、信用证等),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8.18%;子公司以子公司债务为基础的担保对外提供的反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1,500.00万元,占2022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2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为控制股权的人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做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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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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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注射用头孢美唑钠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全资子公司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市制药厂”)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射用头孢美唑钠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4月1日发布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4月7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85,428.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14%;盈利为62,783.2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6.46%;总利润为62,371.9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8,735.8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56,835.8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38%;基本每股盈利0.7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87%。

  宏观经济公司管理证券投资

  2023年3月28日,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93,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4.45元/股,最低价为33.9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72,643.5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3年03月30日发布公司2022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4月06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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